司法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細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環境保護局:
為規范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工作,不斷提升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業務能力,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6號)、《司法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辦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司發通〔2016〕101號)等法律、規章及文件有關規定,司法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組織制定了《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都殑t》具體規定了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的程序、評分標準、專業能力要求、實驗室和儀器設備配置要求等,對于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評價申請從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業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力水平,切實提高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準入登記工作的針對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具有重要意義。
請各地嚴格按照《細則》規定組織開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工作,嚴把入口關,不斷提高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水平,努力為新時代美麗中國建設作出新貢獻。
司法部 生態環境部
2018年6月14日